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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城镇建设注重突出民族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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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5年01月04日20:46 来源:团结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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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彭文海)2004年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城镇建设中充分体现民族特色的若干规定》,将民族区域内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资源优势,充分应用到城镇建设的过程中,转变为我州的城镇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在城镇建设中突出民族特色的实施细则,要求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黄金旅游通道沿线、县城新扩小区等重点区域和地段内的新修建筑物必须充分体现民族特点,外观造型合理运用民族建筑符号,建筑布局按地理特点依山就水,建筑色彩注意与环境风貌相协调,建筑材料体现民族区域特色。凤凰古城保护规划、吉首乾州古城保护规划、龙山里耶古城保护规划及古街整治项目、花垣商业步行街项目、泸溪沅江风光带项目、古丈罗依溪开发项目、永顺王村古镇保护规划等一批保护和体现民族区域特色的规划建设项目正在实施。州建设局组织全州设计人员进行了民族特色建筑设计方案竞赛,并将民居、民居小区、小型公共建筑、民族特色街道优秀设计方案集结成册发送到县市。永顺县积极将张罗公路建成生态民俗文化旅游走廊,投入资金642万元,完成王村镇210栋房屋整改,对张罗公路两侧新建特色民居的农户奖励2000元,建成特色民居40余栋,形成了西米乡牛栏溪、王村特大桥头等一批颇具示范效应的土家特色民居建筑群。凤凰县对古城120户典型的特色民居实行挂牌保护,两年来投入资金3500多万元,完成古城不协调建筑整治1500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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