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方芳 郭志霞)在机场工作4年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公司运营部职工杨旭涉嫌与毒贩勾结,将2569.4克毒品躲避安检系统,直接从“内部”通道送上飞机。
昨日,被称为“空中贩毒第一案”在二中院开庭审理的法庭上,杨旭却称“不知道是毒品,只是帮朋友带东西,不通过安检也不知道是违法。”
上午9时30分,杨旭被首先带入庭审现场,她被允许和她的辩护律师做短暂的交流。在两三分钟的谈话中,记者听到,杨旭最为关心的是她孩子的目前状况,当得知孩子已由她的姑姑照顾后,她轻轻地舒了口气。10时,庭审正式开始。
今年31岁的徐国英曾在北京做过服装和美容院生意。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运输毒品的事实,她表示自己和杨旭是好朋友,曾多次让杨旭帮忙买飞机票,和毒贩子“大飞”是因为买车而认识的,“大飞”帮了她很多忙,所以当他提出可否带一些摇头丸上飞机时,徐国英当着“大飞”和吴龙强的面给杨旭打电话询问,杨旭表示可以。在机场,她把装有毒品的纸袋交给了杨旭,杨旭让她到登机口等待,几分钟后,手中拿着一部对讲机的杨旭和她一起从安检口进入候机区,杨旭在对讲机中对一名男子说“她到了。”随后,徐国英用余光瞥见一名男子把纸袋交给了杨旭。就这样,徐国英又把纸袋放在了一个蓝色皮箱里带上了飞机。并让吴龙强看管,下了飞机后把皮箱带入预先订好的中国文联宾馆里。徐国英表示这是杨旭第二次帮她带摇头丸登机,第一次是两粒摇头丸。
吴龙强自始至终表示自己是受害者。“我只是住在“大飞”家,他让我跟着徐国英去北京找工作,顺便帮她提行李,我根本不知道是毒品。”
今年35岁的杨旭在法庭中表示:“从来没有帮忙运输过毒品。”那天看到徐国英感冒发烧,就帮忙把她的纸袋提着。然后遇见一个同事就又把纸袋顺手交给了她,“她把纸袋放在了运输车里,运输车也是要过安检的。”但同时杨旭表示,对内部运输车进行安检要简单得多。至于第一次的两粒摇头丸,杨旭说,那是徐国英送给她玩的东西,她放在了口袋里。后来当徐国英登机时,她又不想要了就还给了徐国英。
此案审理了5个多小时,法庭将择期宣判。
■案情回放
去年6月3日,徐国英和吴龙强、毒贩子“大飞”预谋后,在深圳市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把装有冰毒等毒品的纸袋交给机场工作人员杨旭。杨旭明知纸袋里装着毒品,却仍利用他人使这些毒品逃避了机场的安全检查,然后把纸袋交给了徐国英携带登机。徐国英让吴龙强看管着毒品,下了飞机后把皮箱带入预先订好的中国文联宾馆334号房里。公安机关在此房间里起获并收缴了冰毒2157.6克,摇头丸195克,K粉137.5克,大麻70.3克等毒品共计2569.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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