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措施
本报讯 (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虞海龙 陈森标)记者昨天(19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整治高速公路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该局为全省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增配一批车载移动测速仪。从春运第一天开始,高速公路全线80辆巡逻警车均配备车载测速仪,配合原有的30个固定测速装置,8台便携式流动测速仪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超速违法交通行为的整治工作,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警车与民用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速,对行驶速度高于120公里/小时的小型载客汽车、高于100公里/小时的其他机动车以及行驶速度低于60公里/小时的机动车进行查处。
据介绍,该批车载移动测速仪采用蓝盾证眼雷达第五代产品,巡逻警车行驶或停止均可以对超速车辆进行图像抓拍和速度测定,并由车载车牌识别系统将车牌图像转换为数据,即时通过无线通讯将数据和图像传输到队部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计算机系统,或者传输到高速公路出口交警执勤点进行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的由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部门向车主发出违法超速处理通知书。车主收不到通知书的也可以通过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语音查询系统咨询。车载移动测速仪还具有对行驶中的车辆自动识别报警功能,交警只要把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的车辆牌号和被盗抢车辆牌号输入车载移动测速仪“黑名单”识别系统,车载移动测速仪监测到“黑名单”车辆就会自动报警,路上执勤民警就会通知前方执勤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