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国橘乡”台州市黄岩区的国有房地产企业——浙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黄岩房产)转制事件正在浙江引发巨大震荡。今年2月以来,“黄岩房产”总经理陈熙以及时任转制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3名党政官员因涉嫌职务犯罪陆续被“双规”或逮捕。但到目前为止,“黄岩房产”转制依然有效。
黄岩房产就是由黄岩区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和发展计划局(原计经委)四个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1993年7月,黄岩市政府(后撤市设区)委派市国土局副局长陈熙担任这家公司总经理,但其国土局副局长职务、公务员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奖金两边“通吃”。直到2003年5月,陈熙才在黄岩区国土局办理了退休手续,在此之前,陈熙还领着国土局副局长的工资。有四家实权部门撑腰,“黄岩房产”迅速成为台州市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房地产公司。
陈熙自2001年3月份便准备对公司实行改制,他自主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华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评定公司总资产为4.55亿元,净资产为3213.46万元。2002年12月,黄岩区人民政府发文同意黄岩房产改制,最终的产权置换价格确定为3344.57万元。改制方案同时确定“企业产权由在册职工出资置换,实行股权重组”。
记者从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投入资本明细表》中看到,陈熙获得了改制后亿嘉房地产公司186股股权中的151股,占总股权的81%,他的小儿子陈佳谅购得8股,陈熙父子的股份达到85.48%。其余股份分给了12名职工,另外22名职工则被排斥在改制之外。
目前,黄岩房产转制尚存三大疑团:一是转制一年,公司利润和总资产呈几何级数增长;二是改制方案未征求公司职工意见,暗箱操作;三是一些转制程序明显倒置。
当地干部群众反映,如果转制案以当前的结局“落幕”,盗窃国有资产者岂不是“坐牢一阵子,幸福一辈子”?
市场报 柴骥程 傅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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