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为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遂宁市检察院经过认真研究,制定出了10项学习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
一是要求思想动员工作贯穿于先进性教育学习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兴奋点”,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二是各党支部在每个阶段、每个专题学习讨论前,都要按照“结合监督职能抓教育、抓好教育促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学习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逐项落实。三是每个支部都要选出记录员,对每次讨论的情况、每个人的发言作好详细记录,以备检查。四是统一使用专用笔记本,对规定的学习篇目,每个党员都要做读书摘要,书写读书心得体会。五是实行点名与签到相结合的考勤办法,确保参学率达到98%以上。六是对每个学习讨论阶段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在不同范围内组织交流学习。七是该院党员大会,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院先教领导小组批准;八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对未按要求学完必读文章和书写学习心得体会的,视为学习不合格,必须责令其重新学习。九是凡因公事耽误学习的党员要由各支部督促党员补课,补课内容要报院先教办认可。十是各处室负责人和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先学、先讲、先议、先评,切实起好带头示范作用。
(唐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