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8日电 (刘丹、郑妍)28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一个制售假火车票的团伙作出终审判决,以伪造、倒卖有价票证罪判处孙国旺等13名罪犯1年至9年不等的徒刑,并处罚金总额86万元。
2003年12月,考虑到春节过后安徽阜阳大批农民将外出打工,火车票“一票难求”,在上海打工的安徽阜阳市农民杨有堂与同乡宁克才,通过精心策划向谷镇先、孙国旺、唐银3人定制假火车票用于倒卖。
此后,孙国旺花6000元,专门请浙江苍南县农民郑卜魁仿制数千张计算机软质票纸。之后,孙国旺、唐银和谷镇先伪造出阜阳至上海、东莞东、北京等地的火车票2000张,面值达10万余元。
2004年1月中旬,同案犯宁克才、翟春燕等人经预谋后,先后从杨有堂处以10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购得伪造火车票1052张,在阜阳加价兜售。同时,宁克才还将部分假票卖给从事倒卖假票的宁克银、张恩龙等4人。
1月29日,张恩龙在阜阳火车站广场倒卖伪造的火车票时,被上海铁路公安局民警抓获。警方当场查获135张伪造的火车票。
案发后,上海、安徽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先后在阜阳、上海、常熟、苍南等地,将涉案的其他1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从唐银处扣押了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