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粉碎劣质水稻种子,但种子管理站站长却一走了之,不法奸商趁机将种子拉走,数万公斤歪种子流入市场销售。昨(31)日笔者获悉,绵阳市梓潼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黄鲜艳因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监督粉碎歪种子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黄鲜艳在担任梓潼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期间,相继查获了无证收购的水稻种子2.5万余公斤,经抽样送检,该批种子未达国家标准,属劣质杂交水稻种子。
2002年6月7日,梓潼县农业局召开公开处理大会,根据相关规定,以0.94元/公斤的价格将2.5万余公斤的劣质水稻种子卖给个体户刘军(化名),双方签订了种子协议。协议规定,这批种子必须在出库后的2天至3天内全部粉碎,确保该批劣质种子不流入市场,梓潼县农业局对粉碎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协议签订后,刘军当天将2.5万余公斤劣质种子出库装车,运至安县花镇一饲料厂进行粉碎,梓潼县农业局指派一名副局长与黄鲜艳随车前往花镇进行监督,到达饲料厂后,饲料厂的工人先行下了几袋进行粉碎。之后,副局长安排黄鲜艳留下负责监督粉碎,返回梓潼。
待碎种子不见了
罗走后,黄鲜艳等人便与刘军到宾馆住宿吃饭。在宾馆房间内,刘军送给黄2000元。当晚,黄鲜艳发现待粉碎的种子不见了,询问刘军。刘说拉到其他地方去了,黄鲜艳没有再追问种子的去向,并要求刘将装种子的口袋全部换回。未粉碎完的种子当晚被刘军等人全部换袋,后拉到绵阳寄放。之后刘军按照黄鲜艳的要求,到饲料厂开了一张种子已粉碎完毕的证明。黄鲜艳回梓潼县后对局领导称种子已粉碎完了。同年9月,刘军向黄鲜艳索要一张空白准运证,将该批劣质水稻种子拿到市场上销售。刘德华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