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1月15日,广汉法院执行庭和法警队部分干警,将执行到的40万元农民工工资款及时发放到广汉市松林、双泉两个乡11个村3000多名农民工手上,确保这3000多名农民兄弟能够过好年关。此前先期执行的70万余元已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
2000年以来,上述两乡部分村民和广汉市某药用植物种植有限公司签订了系列种植协议。由于市场变化等因素,该公司出现巨额亏损,无力履行种植协议,欠发民工工资110万余元。民工们多次向乡政府反映未果,部分村民声称要到上级政府请愿、上访。2004年3月,上述两个乡11个村民委员会向广汉法院起诉该种植公司欠款。广汉法院高度重视,不仅准予缓交诉讼费,而且从立案、审理到执行都严格贯彻“三快”原则。
执行中,院长牵头,各位副院长参加,组成执行专案领导小组,并就案件的执行讨论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执行人员对该种植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了大量调查,对确定的公司资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同时,院领导会同双泉、松林两乡党委、政府负责人,约见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其宣传法律及政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法院细致深入的工作感动,表示尽最大努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去年12月15日,经过法院艰苦细致的执行工作,被执行人的110万余元工资款分两批到位。
(姚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