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炳才
从美国、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商品化的发展道路看,在工业化中后期,它们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及机械装备,改变了传统的劳动方式和生产手段,使农业获得了高速的发展,如荷兰的蔬菜和花卉、英国的畜牧业等。但农业的工业化生产也出现一些灾难,从1996年起欧洲连续发生了疯牛病、二恶英和口蹄疫事件。这些事件启示我们:农业生产过程是复杂的生物学过程,农业的工业化要遵循自然规律。发达工业化国家农业发展走过的历程,开启了我们一个时代的思路,就是在工业化中后期后,农业发展的路子该如何走?
2002年,广州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突破5000美元,已进入了后工业时期,加工、装备制造业相当成熟,科技发达,人才济济,成为珠三角的区域中心城市,为农业的工业化准备了条件。当前,广州正在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城市框架不断在拉大,土地资源逐步紧缺,土地、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要转移出来,但农业的生产率相对落后,人均拥有农村资源相当有限,农村资源资本化难度大。因而广州在工业化后期阶段,转变农业经营的理念,转变农业增长的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的工业化进程时机已经成熟。要推进农业的工业化进程,针对当前广州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转换农业经营理念,实施农业的工业化战略。从产业属性上理解,农业的产业化,就是把农业当成一门产业(如种养业),解决食品供给问题;农业的工业化,是农业产业的工业化生产,是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农产品不单可以满足本地区食品需求,还可以作为商品大量输出,得到更高的价值回报,产生溢出效应,农业的工业化生产、工业化加工是农业生产经营的高级形态。当前,广州产业正向重化工业转移,土地价格和劳动力成本都在不断上升,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如果还沿袭传统的粗放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开展规模经营,农业的竞争力必然会减弱,不但会影响农民收入,还会影响广州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建议广州抓住正处于工业化后期科技进步较快、工业装备先进的大好机遇,适时地转换农业经营理念,实施农业的工业化战略,及早启动农业现代化航船。
二、适度集中土地,开展规模经营。家庭联产承包的农村经营制度只解决了农民的生存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发展和富裕的问题。农业的工业化生产要求适度集中土地,开展规模经营,也是农业市场化的本质要求。在我国,适度集中土地的办法有三个:一是抽疏农村人口,吸引农民到城镇安居。这是根本的办法。二是调整、规范农村土地制度。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权延长,长期稳定,吸引投资主体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规范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有偿转让,向家庭农场、集体农场、庄园方向转变,将零星、小块土地相对集中,形成适度规模经营。三要在税费、投资、用地等方面出台鼓励土地集中经营的政策,鼓励生产、加工企业做强做大。
三、填补农业“欠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世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主要来自于非农产业,不再需要从农业吸纳资本等要素,农业应获得与工业平等发展的机会与权利,并成为接受“补助”的部门。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硬约束,农村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欠账”,基础设施相当薄弱,制约了农业的发展。要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切实保证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增长的速度。当前,一些农业的财政扶持资金多用于扶企业、扶项目,据调查了解,这些支农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不高,很多在中间已经流失,落到个别人的腰包,真正用到企业、项目的资金并不多,起不到应有的扶持作用。建议改革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方式,用项目法人方式把财政资金直接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填补农业“欠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的工业化提供基础条件。
四、建立中介组织,联结农民面向市场。欧洲多数国家农民协会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悠久,数量也较多,各国政府很早就以社会团体的形式予以立法。欧洲农民协会在维护会员权利和利益,为会员提供大量服务的同时,也在决策咨询、政策宣传、政策实施、疏导矛盾等方面给予政府以大量的支持。要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建立面向市场的共同体系,必须建立由市场和政府催生的中介组织。目前,广州农业中介组织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很不规范,缺乏政府有力的扶持和引导。建议广州市政府加快立法步伐,规范专业经济组织的运作,关键是确立经济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最近,浙江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值得借鉴。目前,十届全国人大已经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作者单位: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处)(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