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两路一桥”工程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2004年8月14日在仪陇视察时,要求“一定要把朱德故居保护好,一定要把朱德故里建设好”的重点工程之一。为了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南充市检察院与南充市“两路一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商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密切配合,实施制度、教育、监督并举的预防措施,为整个工程顺利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外部条件。
仪陇“两路一桥”工程建设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要求在2006年底全面完工。“两路”是指南充至仪陇新县城(新镇)的公路,全长67公里,该路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改建,路宽8.5米,设计时速60公里。仪陇新县城至朱德故里(马鞍镇)的公路,全长73公里,设计时速40公里,两条路总投资4.46亿元。“一桥”是指仪陇新县城(新镇)到南充出城跨越嘉陵江的一座大桥,也是目前嘉陵江上第九座大桥,该桥全长830米、宽20米、引道长3000米,总投资1.0888亿元。“两路一桥”建成后,将大大缩短仪陇到南充、仪陇到成都的距离,有利于加快仪陇红色旅游开发的步伐,为朱德故里到邓小平故里红色旅游环线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鉴于此项建设工程规模大,工程期限短,任务紧,南充市检察院与“两路一桥”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制定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两路一桥”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督预防。
在工程建设初期,检察机关将编写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送到各建设单位干部职工手中,并轮流到各施工单位上法制课。检察机关还设立了不廉洁行为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同时,还适时开展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的巡查和检查工作,了解掌握工程建设中业主和施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隐患和不廉洁行为,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高洪毅苟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