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李清)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高校收费都作了规定,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严禁收取“一费制”以外的费用
会议强调,严禁各地各校在“一费制”规定以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凡“一费制”规定以外的收费,均属乱收费,除退还全部乱收费用外,还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服务性收费要坚持“学习必须,学生自愿,成本定价,服务为本”的原则,可收可不收的坚决不收,能少预收的坚决不多预收。信息技术教育费只有检查验收合格的学校才能收取。学校收费必须公示,未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交。
严禁高校以学分制改革为借口提高收费
已实行高校学分制收费试点工作的学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高校不能以学分制改革为借口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高校要将收费内容向社会和学生公布。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大力实行“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渠道“六公开”。
公办高中择校费实行“三限”
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市、州公办招生计划的30%以内,录取分数线下调幅度不得超过该校计划内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15%,收费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严禁各地擅自扩大招生人数,随意降低录取线,在规定的收费标准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费用。
教辅选购实行“三限”
中小学教材按省定《用书目录》选定,教辅教材订购实行“限目录、限册数、限金额”,在学生自愿、家长认可的基础上,各地中小学校如需教辅资料,可在省《推荐用书目录》范围内每学期每科只能选择一种。学校应在期末将教材、教辅材料结余经费退还学生。对违规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的单位、个人,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处。严禁在教辅材料订购活动中收取“回扣”。继续鼓励和提倡在教学活动中不使用教辅材料。
另据了解,今春开学后,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实行“一费制”、公示制、教辅材料征订、结算、违规举办补习班、贫困生减免费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