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为农民办了9件实事,其中有率先在全国全省免征农业税、实施378个“49100”帮扶项目、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等,还推进了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毫无疑问,这些举措大大促进了“三农”问题的解决。但我以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对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04年末,全市农村劳动力为254.66万人,比上年增加2.71万人,增长1.1%。全市农村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力达162.85万人,比上年增长6.2%,所占比重从上年的60.5%上升到63.9%,提高3.4个百分点。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劳动力达92.61万人,增长6%;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70.24万人,增长7.7%。农业劳动力正在比较快地向农村二、三产业转移,越来越多的农民告别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转而以从事另外的劳动方式谋生。即便在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中,其构成也发生了变化,一产中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劳动力下降较明显。全市农村从事一产的劳动力为91.81万人,比上年减少7.59万人,下降6.6%,占全市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36.1%,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对土地的依赖也在减少。
我市地少人多,农业劳动力向农村二、三产业转移,无论是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集约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还是增加农民收入,都是非常有利的。如何推进农业劳动力向农村二、三产业转移?比较切实可行的,一个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另一个是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用城市化转移集聚部分农村劳动力,以发展民营经济吸纳农村劳动力。发展民营经济,尤其要着力发展以生活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产。随着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农村和小城镇生活服务需求必将越来越大,这方面就业的潜力也非常大。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以生活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产转移。如果我们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件事做好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效果就会更好。
(司马一民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