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王文韬)国家发改委2月18日正式做出批复,原则同意首钢实施压产、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的方案,并同意在河北省唐山地区曹妃甸建设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钢铁联合企业作为首钢搬迁的载体。
至此,备受国内外关注的“首钢搬迁”问题终于以“涉钢系统全部迁出北京”为结果而尘埃落定。这意味着我国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最系统的城市特大型企业搬迁工程将正式启动。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首钢将分阶段压缩北京地区钢铁生产能力,到2007年底完成压缩400万吨钢铁生产能力,在北京石景山地区阶段性保留400万吨钢的生产能力。期间,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暂保留2台烧结机、3座焦炉;确保2010年底北京石景山区冶炼、热轧能力全部停产,只保留首钢总部和研发体系以及不造成环境污染的销售、物流、三产等业务;争取2008年首钢北京石景山区涉钢系统完成搬迁,实现冶炼能力停产。
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同时要求,要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结合首钢搬迁和唐山地区钢铁工业调整,在曹妃甸建设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钢铁联合企业。这一决定,不但使首钢搬迁有了载体,同时也将加快作为我国第一钢铁大省———河北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步伐。
据介绍,首钢的整个搬迁过程将是首钢北京地区产能逐年削减和曹妃甸现代化新厂逐年建设的“此消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