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5日,郑州市汉服爱好者丁女士和7位网友在北京王府井穿汉服逛街,次日《京华时报》以“唤起对汉服的记忆”为主题予以报道,后被一网站转载中,将此行为说成穿着“寿衣上街”,看到此则“新闻”,丁女士将该网站告上法庭。昨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北京新索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到庭,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缘起
“汉服”成了“寿衣”
籍贯四川,现在郑州做营销员的丁女士称,自己一直都对汉文化“情有独钟”,2003年的时候发现了“汉网”,并在上面认识了很多网友,爱美的丁女士掏了1000多元从武汉订做了一套漂亮的“汉服”,她说,除了上班,自己平时都穿着这套汉服逛街,至于别人怎么看,她不在乎。
2004年10月5日,丁女士和郑州的王乐天还有其他3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来到北京袁崇焕墓地进行祭祀。丁女士说,祭祀完后,她和其他7位同道好友穿着唐宋明时期的服装到王府井浏览、购物,当时北京的《京华时报》以“唤起对汉服的记忆”为主题予以报道,然而,让她和网友想不到的是,在报道出来的第二天,他们发现在国内一些网站上出现了一条与《京华时报》的报道非常“类似”的报道,图片还是那张图片,但报道的大标题被改为“寿衣上街”,副题为“改革开放多年,封建迷信上街”,称“昨晚,8名寿衣打扮的人惊现在京城闹市王府井,引起在场群众哗然……这次身穿寿衣走上王府井,他们希望能为恢复传统的殡葬业做出贡献”。丁女士说,通过链接,她在网上找到了图片来源,是北京新索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丁女士说,看到那条伪造的报道,她刚开始还只是生气,后来发现转载的网站越来越多,很多大型网站都有,并且那张照片自己走在最前面,“如果让对汉文化不太了解的亲戚朋友看见了,再受虚假‘报道’的误导,肯定会认为我神经了”,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她找到了两位律师,他们听说此事表示很支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涉及名誉侵权案件可以在原告所住地立案审理,于是丁女士将北京新索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去年12月20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立案。
庭审
要求赔偿10万元被驳回
昨日下午4时许,30岁的丁女士带着两位律师和两位证人按时出席了庭审。两位律师一位来自上海,一位来自深圳,其他一男一女两位证人也都穿着漂亮的汉服来到了法院。据丁女士称,这四位都是自己在“汉网”上认识的网友,得知丁女士的事情后,两位律师表示要免费为其代理案件,两位证人也都积极要求出庭做证。法庭上,丁女士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随后,她又增加了一条诉讼请求: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但因请求已超过法定举证期限,被法官当庭驳回。当天,因被告缺席,原告提交证据也很简单,案件事实也很清楚,整个庭审持续不到一个小时便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丁女士,关于精神损失赔偿的问题,她说,本来是打算从去年10月6日计算赔偿金额,但没有和律师沟通好,超过了举证期限,但她表示,有没有精神赔偿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为自己挽回名誉。最后,丁女士表示,虽然被告没有到庭,但根据事实和依照相关的法律,相信自己一定能打赢这场官司。
细节
两名证人着汉服出庭
当天,两位证人穿着漂亮的汉服来到了法院。郑州人王乐天,当天穿着黑色绣花的汉服外罩一短款毛衫,扎着马尾,一身装束确实带给人一种很强烈的汉文化气息。他称,郑州就丁女士和自己两位网友,所以帮忙义不容辞,一是为朋友讨回公道,当然最主要还是捍卫汉文化的尊严。另外一位年轻的女士郭某也身着一套漂亮的汉服,她称,自己穿的是丁女士那套当初被拍照的汉服,“本来当天是丁女士要穿着它出庭的,但现在因为‘寿衣事件’,丁女士说她一穿那套衣服心里就很难受。”本报记者
赵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