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查处36名责任官员
2005年08月山西省忻州市36名“涉煤”责任干部近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原因是他们分管的地方煤矿因私挖滥采在1个多月里造成4起人员死亡事故。在受查处的干部中,受党纪处分11人,政纪处分22人,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职务2人,除名1人;处分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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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6.22”矿难涉案6人被判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殷山、杨海龙、王建勇为了达到承包国有矿藏资源开采权的目的,贿赂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总计金额达4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殷山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情节严重,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劳动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置之不理,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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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力矿难频发:
2005年7月2日14时20分,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接替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1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矿主和有关部门瞒报事故死亡人数,转移藏匿遇难者尸体,引起中央和山西省高度关注。国务院成立调查组正在严查此事。此后1个多月中,忻州各地又相继发生4起煤矿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全文]
2005年10月31日16时50分,忻州市原平市长梁沟镇坟合峁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
2006年08月05日,忻州宁武一煤矿有害气体涌出,造成18人遇难。[全文]
2006年11月5日11时45分,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矿(地处忻州市原平县境内)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7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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