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吕诺、张舵)“近来一些听证会屡被舆论所诟病,缺乏公信力,根源在于听证行为缺少制度保障。应当制定一部‘听证法’,从程序上保证听证过程的公正、规范。”全国人大代表钟梅允说。在今年的两会上,钟梅允代表准备提交一份“关于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听证法》的议案”。她告诉记者,以听证的形式来体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如今日益被政府部门所重视,听证的内容也逐步扩大。
“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听证制度来看,还存在着四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钟梅允说,一是听证只被作为一个调查手段,而未成为一个完整必须的独立程序,范畴不明确,随意性较大;二是听证的主体、听体、被听体不明确,未能合理分权制约,行政机关自我主持、定人、评定,使一些听证会达不到应有的目的;三是评定不明确,对被听证事宜的结论如何审定没有标准,不能客观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四是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皆提出听证要求,但未就如何听证作出规范。钟梅允提交的听证立法议案,包括听证的设定、听证主持机关、听证参加人、听证组织程序、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她说:“制定听证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