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公司否认签名者为公司员工,三笔欠款眼看泡汤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这么大的公司还会赖账,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顺杰电器公司老板梁先生激动不已———他们公司状告×龙电器公司欠款一案,已经从海珠区法院打到了广州市中院,一审顺杰公司因证据不足而败诉。“我们现在找到了足够的证据,看他现在还怎么赖!”梁先生对胜诉充满了信心。
欠款单上只有签名没有公章
2004年的11月,×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广州分公司为追讨欠款13.4万元,将其经销商顺杰公司告上法庭。顺杰公司接到诉状后,在承认债务的同时提出了反诉,称×龙欠其经销商广州市荔湾区通润冷气设备经营部共14.8万元。顺杰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其用债权抵销其对×龙的债务,并请求×龙偿还抵销后的余额1.08万元。顺杰公司诉求的欠款分三笔,三份借条和协议上分别由×龙公司的代表张×峰、张某和刘某签名。但庭审中,顺杰公司提供的欠款单和协议中,除了张×峰和张某的签名外,并无×龙公司的公章。×龙以相关签名人并非×龙员工为由,否认有任何的欠款。2004年12月20日,海珠区法院因原告无法提供相应证据,驳回了被告的反诉请求。
网上搜出签名者
案件判决之后,顺杰公司意识到,找到签名人的身份证据是胜诉的关键。他们通过艰苦的努力,竟然找到了张×峰的户口档案,上面清楚地显示,张×峰服务的处所正是×龙公司!而在第二笔协议上签名的张某,是×龙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只要在网上同时输入“×龙”和张某的名字,就能找出许多。另外,在第三笔业务中签名的刘某,也被顺杰找到了身份———在另一张由刘某代表×龙公司与顺杰签订的协议中盖有×龙公章。顺杰公司拿到证据后,立即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今年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龙一一回应了顺杰的证据:中国境内可能还有其他公司名为“×龙”,叫张某的也很多;当法官提醒×龙,网上摘录的是顺德报的本地新闻时,×龙又称网上的消息不可靠;对于张×峰户口本上服务处所的问题,×龙称,很可能张×峰只是挂靠在×龙,不一定是雇佣关系。该案将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