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南充市高坪区法院最近就曾备受群众关注、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东观“问题猪肉”案作出一审判决,3被告人秦帮强、曾忠军、任海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曾、任二人缓刑3年),各处罚金1万元。
秦帮强、曾忠军、任海与李春林(另案处理)于2003年2月23日以李春林的名义承包了高坪区东观冷冻厂,从事淘汰公母猪定点屠宰。他们以每公斤1元至1.5元的价格收购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猪,加工成猪排,分割肉,连同其他产品以每吨2200元至2600元作为食品销售。仅2003年10月12日至12月26日就收购病死猪95头。其间,东观冷冻厂因收购病死及死因不明猪肉并加工成分割肉准备销售,先后被南充市高坪区畜牧局、南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5次查处,现场销毁病死猪肉达4600公斤。3被告人还向有关部门及人员违规交费,致使检疫检验形同虚设。
2004年2月10日,中央电视台对东观冷冻厂经营加工病死猪的情况作了详细报道,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对冻库内剩下的52278公斤产品进行了查封,经南充市卫生防疫站抽检4个样品,其中3批样品属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经鉴定,这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人体食用后可能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人畜共患寄生虫病、严重食物中毒或严重依源性疾病的后果。(高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