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3天来,晨报就性骚扰将写进法律进行了报道。昨日,一位程姓男子打进晨报电话称,同性对他的性骚扰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程先生今年34岁,是南京市一家知名公司的职员,身材高大,仪表堂堂,正因为如此,让他遭遇到太多的麻烦。据程先生介绍,一直以来,他走在路上时,经常有一些陌生男子主动与他搭讪,言语间暧昧露骨。程说:“很多人都很直接,问我是不是同性恋,表示想与我做朋友。”对此,程先生在厌恶和烦恼之余又感到很无奈。他称,他有一个谈了多年的女友但因为自己常受同性的骚扰,女友时而也会表现出不能理解的态度,甚至怀疑他的性取向。
“我感到很痛苦,最近不知何故,总有个号码发些同性性爱之类的短信息到我手机上,一天好几条,搅得我整天心神不宁。”程先生说。“性骚扰”的概念将有望写进正式的法律条文中,感到高兴,但得知相关条文是写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感到很遗憾,“这很有局限,只能保护受到骚扰的女性的权益,却不能保护我这样在受到同性骚扰的男性的权益。”程先生说。
一位姓张的法律工作者称,目前我国对“性骚扰”行为只是通过相关的法律条文加以调控。然而,这些法律在定性“性骚扰”时,很有局限性,对同性之间的性骚扰则根本没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