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反正我投保了,出了事故自然有政府埋单。”针对部分企业在工伤预防中采取“以保代管”的推诿态度,深圳劳动部门商讨建立工伤事故和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制度,拟通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浮动,迫使企业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近日,深圳市召开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对一年多来的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
为遏制深圳市企业职工死亡致残事故的上升势头,从2003年6月开始,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对致残事故多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一年多以来,已累计检查事故多发企业3109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960份,封停设备944台,整改设备31653台,经济处罚金额共409.6万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据了解,目前深圳共有44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居全国各城市之首,占全国参保人总量的1/10。深圳在工伤保险总参保人数连续两年上升17%、年均增长60多万人的情况下,2004年全市工伤补偿金额较2003年下降6.5%,减少支出达1981多万元,1至8级伤残事故全面下降。
会议商议,今年该市拟把建设、交通等事故多发行业部门纳入全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制定并执行与工伤预防工作相关的一系列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将建立工伤事故和工伤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并考虑通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浮动,迫使企业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这意味着,老爱“出事”的企业将得付更高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联席会议提出,今年深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将实现“三降一升”:即安全事故发生率下降,劳务工工伤致残率下降,工伤保险偿付率下降,劳务工扩面参保率上升,争取达到99%以上。(欧阳四平)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