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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03月09日17:33 来源:四川新闻网-遂宁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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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悬赏请人讨债
“哪个能帮我收回那笔债,我一定将这笔钱的一半作报酬感谢他。”近日,家住射洪县柳树镇桑树林村一组72岁的罗通余老人打进本报热线称,谁能帮他收回7000元钱老债,就拿出其中的一半奖赏给他。
十年老债一波三折
事情还得从十年前说起。1995年,柳树镇红星村二组的彭科雄与马荣方在柳树镇合伙办了一家榨菜厂,由于需大量资金,彭科雄便以支付高额利息为条件,找罗通余借了7000元钱,并许诺,借款后将每月付一次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
老人爽快的答应了。在找到担保人、写下借条后(署名彭科雄、文锡瑞),便将自己靠着收破烂积蓄的7千元钱交到了彭科雄的手中。
榨菜厂刚办起来时,还算景气,前三个月,彭科雄也都按约支付了罗通余140元钱的利息,但从第四个月开始,情况就有点不妙了。到了1996年,榨菜厂竟倒闭了。然而,更不幸的是,1997年,彭科雄竟遭遇车祸身亡。
听到这一噩耗的罗通余老人惊呆了,他赶紧找到彭科雄的妻子文锡瑞要求还钱,巧的是,文锡瑞也在找他。经过协商,两人又达成了一份协议书,大意为“彭科雄生前借罗通余的七千元钱转由其合伙人马荣方负责还清。彭科雄以前手续失效。”
强制执行债务人失踪
但从签下协议的当天起,马荣方就失踪了。这时老人才想到要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公道。于是他将马荣方告到了法院,1999年8月,射洪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由马荣方给付原告罗通余借款及其利息。
但收到判决书的罗通余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从始至终,马荣方都未露过面。即便是要法院强制执行,也因为找不到马荣方而被迫取消。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本报记者严家瑛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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