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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强卫介绍北京司法“三可”原则
本报讯(记者郭鲲)“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可不判的,不判。”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在全国人大分组讨论会上介绍了北京司法“三可”原则,并表示,北京将加大对罪犯的假释率。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北京团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分管北京政法工作的强卫在会上向两院提出建议:“司法要注意宽严相济。”强卫同时提出了两条具体意见:加大双方调解和提高监狱“假释率”。
在解释加大双方调解时,强卫介绍了北京的“三可”原则:“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可不判的,不判。”他解释说,宽严相济不是要对违法者姑息,而是通过调解,加大伤害者的赔偿金额,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并取得受害者的谅解,以和谐的方式解决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秦正安补充说,去年北京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30万起,属于刑事、经济犯罪的比率占6.2%,而92%以上属于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和行政纠纷,加大调解力度可以提高司法资源利用。
关于提高监狱假释率,强卫解释说,我国对监狱内罪犯处理大多实行减刑制,而假释率远远低于其他国家水平。但根据调研发现,减刑人员进入社会后的重新犯罪率比假释人员高很多,同时,假释人员进入社会后的素质也远远高于减刑人员。因此,北京将加大对监狱内罪犯的假释率,并将假释和社区的引导、管理、帮助制度相结合。本报记者赵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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