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3:35 )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曹智、李宣良)“职务犯罪光靠个案监督预防并不科学,重要的是构建一套科学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体系。”正在此间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张学东代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张学东认为,作为腐败现象最突出、最集中表现的职务犯罪,近年来在我国出现了6大令人担心的新特点:一是犯罪涉案金额急剧增多,社会危害更加严重;二是涉案人员职务日益增高,造成的破坏性后果极为惊人;三是有组织的团伙作案不断增加,出现大量窝案、串案;四是犯罪领域广为蔓延,不仅在经济管理和资源分配部门大量发生,而且在文化、科技、教育等传统上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也不断出现;五是企业中的腐败现象日益严重,国有企业成为当前腐败现象的多发区和高发区;六是权力的廉洁度普遍下降,“准腐败”大量发生,构成了职务犯罪群发的土壤。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仅仅打击一些大案要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张学东认为,要在职务犯罪多发和易发的行业和领域,在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行业和领域,在社会关注热切、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构筑使官员不想、不敢、不能犯罪的“三不防线”。
张学东认为,目前我国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时,所依据的多是一些比较原则性的法律、规定,缺乏震慑力。由于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推进,在一些地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处于屡推难进、收效甚微的局面,致使某些领域至今还是预防工作的“死角”。
张学东建议,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是我国当前预防职务犯罪的必然选择。“只有尽快建立起相对完备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律体系,才能从源头上根治职务犯罪,打造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张学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