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去年10月23日救了19条人命的重庆开县好汉金有树,因在救人过程中身染重病无钱医治,于今年3月10日去世。与不久前发生的李学生英勇献身事迹一样,金有树之死同样演绎着纯朴与壮烈。但他们又有不同之处,那就是金有树没有像李学生那样献身于事发现场。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死神为金有树的生命留出了这五个多月的时间,并用这漫长而短暂的时间,让金有树去体昧一种人生况味,最终用他的死,向我们揭示了一种社会道德生态,让我们如此真切地接近一件重大社会丑闻,最终深深迷失在一个社会的道德前景之中。
据3月13日《重庆晨报》报道,从跳进冰冷的水中救出失事客车中被淹的19位乘客之后,疾病就缠住了金有树。面对日趋严重的疾病与无法负担的医药费,金有树委托朋友给开县一位领导写信:“我救了19人的生命,现在求领导救我的命。”这是他第一次向外界讲述他救人之事。然而,不论是送到县政府还是关到有关部门的求助信均无回音。3月1日,在实在无钱给付医药费的情况下,重病在身的金有树出院回家,至10日辞世。
“我救了19人的生命,现在求领导救我的命。”如果说,道德是一种交换,是个人与全社会的交换。那么事实证明,金有树并没有从“全社会”那里兑现到对等哪怕是些微的道德回报,所以他只能拿命换来这样一件社会丑闻。
我将金有树之死视为一件重大社会丑闻,不仅因为一个英雄的末日,更由于“全社会”的冷漠;英雄也许是开县人民的荣光,但相关社会组织令人齿寒的冷漠却又赋予开县以耻辱;我仅仅用那被金有树救起的19条人命之重来衡量这条丑闻之重大;或许我应该知道金有树的病是否有医治的希望,是否死于不当死,但更大的事实是他的求助信未能得到反馈;即便是对一个普通的生命,社会亦或说是承担着社会道义这种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也不应无动于衷,何况是这样一个英雄;同时,我也不愿叙述当地政府部门在金有树辞世前三天媒体介入后采取的行动,因为在一些我们早已习惯的游戏规则中,我明知那只是迫于媒体的影响而非真正意义上的道义承担,而这只能更加强化一种关于丑闻的印象。
或许我更该专注于金有树这样一个生命,专注于他贫穷的家庭及其悲伤的家人。但在另一方面,我也无法不因此去关注这样一件重大丑闻之后我们社会所面临的道德威胁。按照一位知名学者的说法,重大的社会丑闻将对社会道德构成威胁。这其实很简单:金有树的行为使他成为道德楷模,但因为丑闻的出现,他的死又成为了一种活的道德传播读本,它告诉人们:喏,这就是道德的下场。在一个道德下行的时代,我们多么渴望一根道德的高标,但是我们的社会组织却一再无视甚至亲手摧毁了它们,也一再向我们暗示道德的严重贬值。这将制造一种怎样的坍塌与崩溃。
这也正是茅于轼先生在他的《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所说的:当一个社会道德水平低下时,少数人坚持道德操守,反倒成了“傻瓜”。由于对道德行为的逆向鼓励,这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迅速下滑,这是十分危险的。而今我们面临的问题便是:金有树之死将预示怎样的道德前景?那么我们又如何才能消除由“开县丑闻”派生的对道德走向的逆向鼓励?我们社会、尤其是政府机构将怎样反思并承担社会道德重建的义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之下,金有树之死便是一个重重的问号,我们必须做出解答。(作者:杨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