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特别信件直达中央三月内必复
“特别信封”已使用22年 可根据需要索取 是监督地方不法行为的“尚方宝剑”
本次全国“两会”期间,关于“特别信封”的说法在很多地方流传——每位全国人大代表的手中,都有几个专用信封。这些装载着建议、意见甚至冤案申诉的信封可以直达中央,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拦截。实际上,“特别信封”在全国人大体制中已存在多年,但几乎没有进入公众的视野。
李鹏委员长曾亲作批示
53岁的姚秀荣是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当了两届人大代表,10年时间,我寄出的专用信封不下1000只。”
据这位女代表说,2000年1月19日,河南辉县占城乡人大代表岳学明与该乡农民师树亮等5人在一家饭店就餐后结账时,因为讨价还价与饭店老板发生争执,老板便向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所长郭兰玉没有问清情况,便将师树亮戴上刑具关押起来。岳学明因此与警方发生了争吵,郭兰玉又给岳学明戴上手铐并送到公安局处理。
随后,岳学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监押期间,同监者以岳学明、师树亮两人“不服管理”为由对他们拳脚相加,最终结束了岳学明的生命。
2000年5月,以姚秀荣为首的15名全国人大代表,就此冤案联名致信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李鹏,并使用了“特别信封”。一个月后,河南省检察院拿出了解决方案,但是代表们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
随后,姚秀荣再次联合另外14位代表,给李鹏委员长写了建议信,又一次使用了特别信封。姚秀荣说,“委员长这次作了更为严厉的批示。2001年9月,岳学明一案得到了彻底解决。”
人大代表可据需要索取
根据记者的调查,早在1983年六届人大开幕时,这种信封就由工作人员发放到了代表手中,各位代表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工作人员索取更多的信封。在本届人代会中,信封在代表入住前就已放进房间。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副局长李伯钧称,“特别信封”已经使用多年,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目的在于闭会期间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据介绍,联络局是接收这类信封的部门,会按照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并转给相关部门处理。按照规定,代表信件在3个月内必须回复。
据《南方周末》报道
文/吴晨光 张家成 郭力 董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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