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成都某旅游网站连续三次遭遇黑客攻击,警方将正在作案的黑客抓了个现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网站起诉黑客之后,最终只获得了一元钱的象征性赔偿。
18日上午,刚刚从高新区法院领到判决书的某旅游网站CEO林念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黑客的错误行为得到了法律的制裁”。林念平告诉记者,去年10月16日,该网站被“黑”,主页上全是英文,技术人员进行了修复。10月18日,网站再次被“黑”,主页上是“早上好,先生们”。网站技术人员再次修复并报了案。
警方开始对该网站进行监测。10月21日上午,黑客第三次攻入该网站,警方很快找到了黑客所在的位置———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警方赶至时,该公司员工刘志江正在电脑桌边忙碌不停,他正是黑客。
去年11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黑客刘志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1000元。刘所在科技公司以刘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为由拒绝赔偿。去年12月20日,该网站向高新区法院起诉科技公司和刘志江,要求共同赔偿商业声誉及经济损失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刘是经公司授意或与公司共同侵权,所以科技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刘的侵权行为给网站造成了损害,应当赔偿,但目前我国法律尚无关于如何量化黑客攻击造成的损失的具体规定,所以,法院判决刘象征性地赔偿网站1元钱。高新法记者李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