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瞭望周刊记者 黄海霞
这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信号。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已经审定通过。这是继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布之后的又一个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
15年前中央发布的《意见》,在15年来的实际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15年后,党中央再次研究这一问题,并形成重要文件,这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起草工作紧锣密鼓
新文件从筹备、起草、审议到通过、下发,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
2004年初,胡锦涛同志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
3月13号,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认真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检查落实1989年《意见》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文件,报中央审批,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新文件起草领导小组成立,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和民主党派中央以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从3月起,中共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各地统战部分别开展调研,共形成调研报告47篇,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34场,研讨30多次,近千人次参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件初稿。
9月底,根据中央领导听取汇报后所作指示精神,新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对文件稿作了修改,征求了全国人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财政部等部门的意见,与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了协商,分送有关领导阅改,文件稿前后修改36次,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
中共中央对这个文件十分重视。2005年1月20日和24日,胡锦涛同志先后组织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文件稿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决定,将此稿进一步征求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后下发。
2月4日,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瞭望新闻周刊》在采访中了解到,新文件的起草遵循了4个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充分体现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政策思想;
——注意和1989年下发的《意见》相衔接,保持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
——认真总结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新要求,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创新和政策完善。
与此同时,新文件力求贯穿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体现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和加强参政党建设两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
新形势下的新问题
为什么中共中央在此时出台这个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新文件?《瞭望新闻周刊》专访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甄小英教授。
甄教授认为,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既面临来自国外的压力,也面临国内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
从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新趋势看,苏东剧变后,多党制在世界呈扩展势头。西方敌对势力把“西化”分化的重点转向中国,加紧向中国和世界推销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他们总是以西方政党制度为标准来评判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在这种大背景下,坚持我国这样的一党领导的政党体制必然面对着巨大的压力和严峻挑战。这也对不断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充分发挥和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国内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社会转型的深刻变化,也对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提出了大量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新问题。比如从国外情况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社会民主和政治参与的要求会不断提高。一般认为,人均GDP在1000美元~3000美元之间时,是政治参与要求迅速提高时期。到6000美元时期,会出现一个强大的市民社会和政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这个时期转向多党制。
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1000美元,在今后20年或更长一些时间,会不会出现上述趋势?或者将会出现什么样的趋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内含巨大的政治包容性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何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不断开发其潜在优势,以适应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趋势的要求,从而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能够长期坚持并充满生机活力?这是需要我们从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执政党建设规律出发,紧密结合中国迅速变化着的实际,认真研究回答的问题。
适应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执政的共产党为巩固自己的阶级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进一步确定和强调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制定了吸收新社会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的新政策。但是,参政党如何适应这种变化?特别是各参政党的成员构成和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只是按照历史渊源和地域特点发展成员,有些党派的组织发展会越来越困难。致公党在保持侨界人士较多的特色下,把“海归”人士作为发展的重点,民建把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作为组织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在保持历史特色、坚持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前提下,在自己的社会基础和所代表的社会政治力量方面实现了与当代我国社会结构新变化的适应和契合。而其他参政党如何与变化了和继续变化着的社会现实相适应?
我们面对的现实是:社会发展多样化,社会结构复杂化,利益群体多元化,而各参政党的组织发展,成员构成却呈现出一定的趋同化。我国的政党制度要长期坚持并充满生机活力,必须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最大限度地增强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力,不仅为原有阶级阶层、而且为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新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利益表达提供畅通的渠道。这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
多党合作是一种政治民主,是国家政治制度层面上的民主,只有提高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才能减少执行这一制度的随意性,才能使这一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稳定、持久和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鉴于多党合作制度在“文革”中遭到严重破坏,1989年初,邓小平亲自批示,成立专门小组,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同年12月,正式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
该文件对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然而,文件颁布15年来,国际国内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在总结15年多党合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把多党合作进一步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执政党起着主导作用。总的讲,这20多年来,执政党建设与时俱进,生机勃勃,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但是,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也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包括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处在代际转换时期,干部新老交替比较快,有些党员干部对多党合作和统战工作不大了解、不大重视、不大会做。
尽管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和统战工作非常重视,仅去年就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就重大问题协商座谈18次,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也充分征求了各民主党派的意见,采纳其意见进行修改的就有20多处。但是,有些地方“重视的程度,工作落实的情况是层层递减”,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出现了“上热中温下凉”的情况。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参政党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与执政党建设相比,参政党建设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现在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要求的参政党建设理论。有的民主党派成员说,坚持多党合作,既要加强执政党建设,也要加强参政党建设,两者都要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合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回答了“执政党应该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党和如何建设党”的问题,现在也需要回答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参政党应该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党和如何建设党”的问题。执政党作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参政党也有一个提高参政能力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摆在各参政党面前,而且从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高度看,也摆在了执政党面前。
在参政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领导班子的建设、机关建设、后备干部的培养、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成员方面都面临许多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在履行参政党职能方面,特别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方面,也面临着不少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比如如何进一步搞好民主监督?监督是提意见,作批评,提建议,要当挚友讲诤言,如何从制度上加以保证?毛泽东、周恩来以及李维汉都提出过“唱对台戏”问题,如何从制度上保证“唱对台戏”,而且又是唱社会主义的戏,唱补台戏而不是拆台的戏?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总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多党合作的能力,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实现执政使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
中共中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推进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中央强调,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这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通过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但不是一党专政,不是以党治国。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共产党执政,为我们这个具有13亿人口的超大型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克服纯粹两党制和多党制的缺陷,避免力量相互抵消;各民主党派参政,为各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提供组织、秩序和渠道,克服纯粹一党制的弊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进行政党间的政治监督,促进了共产党领导的改善,也促进了参政党建设的加强。它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能在最广泛民主基础上实现高度的统一,大大节省民主政治的成本。
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进行政党间的政治监督,特别是参政党对执政党进行监督,有利于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加强执政党建设,也有利于加强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这已经是各民主党派的共识。
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说,15年来,民革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建立和健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针对国家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受到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认为,民建要把加强参政能力建设作为当务之急,围绕提高参政能力这个核心任务,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农工党中央主席蒋正华也说,农工党要认真总结15年来的实践经验,努力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资料:
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
明确了多党合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提出多党合作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
概括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5条重要政治准则,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强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强调了发展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
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根据新世纪新阶段社会结构的变化,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一表述体现了民主党派在进步性基础上的广泛的包容性,有利于更加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
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新文件把无党派人士界定为: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提出应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自身优势,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稳妥地培养、选拔和安排新一代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进新老交替。
完善了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的指示精神,新文件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总结长期以来的做法,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文件规范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新文件提出: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具体规定。新文件在原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在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有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副秘书长。为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党外人士的安排,新文件提出,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知识性强的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班子中要注意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各自政府机构设置情况,明确需要配备的工作部门的适当比例。
为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在政协中的安排,新文件提出: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其中在换届时政协委员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数量,委员中应占适当比例,政协机关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其中在全国政协至少有一位专职副秘书长。
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民主党派联系的要求。提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需要召开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若干理论和政策。1989年的《意见》对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表述比较原则,新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互相监督的性质和民主党派监督的内容形式,提出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要求。互相监督的性质表述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表述有两层含意,一是互相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政党之间的政治监督,二是这种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
切实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中共中央对这个问题十分重视,作出了表率。新文件对此作出了制度化的规定。
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出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纳入党委宣传部门和重要传媒的宣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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