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察机关从一家国有化工企业华东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挖出一串“蛀虫”。该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会计和业务员等11人,几年中先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达2000万元之巨,其中6名处级干部的犯罪金额超过800万元……
匿名举报
一段时间以来,长宁区检察院反贪局不断收到反映华东公司领导干部经济问题的匿名举报信。检察官分析后认为,华东公司很可能藏着串案、窝案。2002年12月,反贪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案组,最先对业务一部经理、副处级干部傅某进行调查。
外围调查刚开始,做贼心虚的傅某携带2万美元连夜潜逃到外地,一躲就是16个月。在此期间,检察官查明了他的犯罪事实:2002年底,傅某所在部门接到一笔出口毛毯、玩具的业务,按规定,公司应支付业务中介人2万美元的佣金。傅某先把公司的账外资金16万元人民币支付给对方,再把公司提供的佣金打入朋友的个人账户,然后套现占为己有。
去年3月,傅某在上海的住所露面,被检察官擒获。到案后,他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实:2001年底,他将华东公司的产品卖给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再转卖赚取差价,作为账外资金使用。他还挪用公款48万元用于个人购房、炒股及私营公司验资等。
牵出串案
提审中,傅某交代了一条重要信息:一次,他在区工商所办理年检手续时,正巧看到排在前面的人手中拿着一叠资料,一份证明材料上写明:同意将中山西路一处房屋无偿提供给某科技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署名者是华东公司副总经理兼下属爱华公司总经理、正处级干部金某的妻子。
检察官调查得知,中山西路这处房屋是金某的住处,由此判断那家科技公司由金某本人实际控制。那么,成立科技公司的注册资金从何而来?检察官通过银行查询和有关单据的核对后证实,45万元注册资金由爱华公司汇出,经几家化工原料公司数次转移后打入科技公司。
金某到案后还交代:近年来,他利用向外地一家化工公司提供化工原料的机会,多次收受贿赂,共计190余万元。他还伙同该国有化工企业另一分公司总经理杨某、副总经理宋某等人,共同贪污公款120余万元。这样,又有几条“蛀虫”进入侦查视线,其中两人是处级干部。
顺藤摸瓜
随着华东公司串案的逐一侦破,检察官“顺藤摸瓜”牵出一串“蛀虫”:华东公司橡胶处处长、副处级干部王某先后收受某公司总经理焦某贿赂35万元,其中包括价值10万余元的电视机、音响等高级家用电器,同时还牵出该处业务员张某受贿1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华东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干部麦某先后收受多家外地企业贿赂,共计30余万元;2002年1月,财务处会计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业务部门账外资金1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
日前,长宁区检察院已分别对华东公司6起案件的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其中4人被法院依法判刑:傅某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王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陈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张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有4起案件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本报记者栾吟之 本报通讯员黄峥 何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