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电(记者 万兴亚) 3月19日,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至目前已发现60多人死亡。
矿难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致电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该院渎职侵权检察处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最高检渎职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起,检察机关就开始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近几年,介入力度明显加强。洛阳大火、重庆綦江县彩虹桥垮塌、河南大平煤矿矿难等重大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都强力介入调查。
今年2月14日辽宁孙家湾矿难发生后,最高检直接派员参与事故调查,调查人员目前仍在事故现场开展工作。
宋寒松表示,不少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疏于监管、渎职失职。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开展严查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的重点之一。
宋寒松告诉记者,最近,最高检专门要求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调查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犯罪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当地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事故调查,注意发现国家机关渎职失职犯罪的线索,收集和保护证据;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快捕、快诉;对构成渎职犯罪、应当交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要组织强有力的办案力量依法立案侦查,做到快查快结,及时、准确地追究犯罪。要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无论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发现犯罪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