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的孩子”——这句朴实的话,最近在一个特殊的场合,被多次提及,令人深思。一次是在日前开审的新中国最大卖官案“马德案”中,涉嫌受贿的高官马德,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几乎哭了起来:我是农民的孩子,本应该珍惜自己的前途和职责……惊人相似的是,就在日前刚刚宣判的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受贿案中,其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我是多年受党教育培养的领导干部,又是普通农民的孩子……(3月23日《新京报》)
受贿金额惊人的马德和毕玉玺,可能的确出身农民家庭;称自己是农民的孩子,可能也符合客观事实。然而,在那样一个场合,在那样一种情形下,坦言“我是农民的孩子”,总让人感觉有些许的不舒服———在他们还很成气候的时候,在前呼后拥、花天酒地的在自己地盘上为所欲为的时候,怎么很少听他们提及“我是农民的孩子”?
“农民的孩子”绝不简单的是一种身份标识,更应该意味着一种做人的道理和处世的境界。既然标榜自己是农民的孩子,就应该知道作为农民的最起码,最朴实的道理———农民们宁可饿死,也不会去偷去抢,去拿走一分钱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农民们深知生存的艰辛和不易,哪怕再好的收成,他们也舍不得浪费一粒粮食;农民们始终坚信,钱再多,是身外之物,钱买不来尊严,买不来安全,更买不来做人的踏踏实实。
可是看看一些自称“我是农民的孩子”的贪官,还有谁记得这些“农民的孩子”本应一辈子铭记在心的、最浅显的做人道理?很难想象,一个农民的孩子,会“捏一次脚就甩给小姐20万”(3月22日《北京娱乐信报》)一个农民的孩子,会收受自己手下几乎所有官员的贿赂,累计涉嫌金额高达千万元?
也许在这些蜕变了的贪官的眼里,农民土,农民穷;自己的生活圈子和生活模式,早已经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太遥远了。因此,这些浅显的道理也早该抛之脑后了。也许在他们眼里,钱可以买来一切———买来高高在上的尊严,买来保镖成群的安全,甚至买来妻妾成群的安逸;他们不愿意去相信书本中的理念和农民式的道理,他们可能觉得那些都是靠不住的;他们坚信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占有,才能带来心理上的巨大欣喜和自我价值的肯定;他们喜欢琢磨的是,如何利用体制内的种种显性和隐性漏洞,为自己手中缺乏监督的权力寻租;他们喜欢到处在公开的场合讲廉政,当然,他们很清楚,那是说给别人听的,真正的目的是要为自己赚取继续在体制内攀升的资本;他们喜欢讲改革,但前提是不得触犯自己的既得利益,他们甚至擅长假借改革之名,加快利益的盗取。
然而,当有一天,他们终于站到了被告席前,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风光和奢靡,他们想到了“我是农民的孩子”。真不知道,我们应该感到悲哀,还是开心———开心的是,他们将接受法律和良知的公正审判,再也不能作威作福;悲哀的是,他们为什么只有站在被告席前,才想起“我是农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