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阳)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涉嫌收受属下950多万元财物一案,已经于3月初移送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审查起诉。据悉,如果检方审查顺利,这一案件将在4月中旬提起公诉。
3月初,受有关机构指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成为韩桂芝案的指定公诉单位。与此同时,韩桂芝也被押送北京监管场所。随后,北京市检一分院派出一名副检察长亲自挂帅,并抽调了各部门的精锐检察官组成韩桂芝专案组,展开公诉前的审查工作。目前,该专案组所有成员正封闭在一宾馆内紧张核查韩桂芝涉嫌受贿的各种证据。
据介绍,如果韩桂芝涉嫌受贿的证据查证顺利,市检一分院将在立案起1个半月(4月中旬左右)内,对韩桂芝提起公诉。但从目前的证据审查工作来看,也很有可能出现“因个别证据不足而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
此前有媒体曾披露,经中央有关部门调查,韩桂芝在担任黑龙江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三大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曹某、马某等多人950余万元财物。其中,绝大部分的收受财物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受贿罪。
3月21日开庭审理的“新中国第一大卖官案”的主角马德供述,他曾给过韩桂芝80万元。韩桂芝以马德的名字把钱存入银行,却将存折送给了其妹妹———哈尔滨某局常务副局长。在韩桂芝受贿案中,她的妹妹、两个儿子和儿媳都卷入其中。韩桂芝被立案审查后,她的二儿子和两个儿媳均被“双规”。
■人物
韩桂芝,女,生于1943年2月。1968年起,在大兴安岭林区工作。1988年,韩桂芝回到哈尔滨,先后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等职务。2004年2月,韩桂芝被中纪委来人带走,3月份被“双规”。10月,中纪委给予韩桂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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