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丽·夏沃成为植物人之前与丈夫在一起 |
生死事大 争议不断--各国的安乐死面面观
安乐死不是新问题,史前时代就有加速死亡的措施。古希腊、古罗马普遍允许病人及残废人“自由辞世”。“安乐死”这个名词(euthanasia)源自希腊文,由安逸(eu)和死(thanatos)两个词素构成,其原意是“无痛地、仁慈地处死”,后来更宽泛地指“无痛地、安乐地死去”。古希腊的斯巴达城邦,习惯上处死天生病废婴儿。古希腊柏拉图、毕达哥拉斯等思想家与政治家们,有的赞成当病痛无法治疗时以自杀作为解脱手段;还有的认为,对于老人与衰弱者,经自愿使之安乐死是合理的。
17世纪法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在著作中把euthanasia用来指医生采取措施任病人死亡,甚至加速死亡。他认为,长寿是生物医学最崇高的目的,安乐死是医学技术的必涉领域。
进入中世纪后,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等主张人的生死是神赐,禁止自杀或安乐死。“文艺复兴”运动带来了人文主义兴起,赋予人以生的尊严,却也不提倡安乐死。直到现在,许多国家的成文法都还没有允许安乐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人民和法庭对医生帮助病人自愿实行安乐死,大都采取宽容态度。
安乐死,在几乎所有国家从“非法”到获得默许乃至合法,都经历了曲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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