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4日讯 记者王欣报道:最高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今天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从审判机关的角度来看,佘祥林案有一些需要值得今后总结和归纳的经验和教训,至少有下面三点:
第一,对刑法的功能和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的全面认识问题。涉及到什么问题呢?就是我们在对刑法的功能或者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除了惩罚和打击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同时,是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或者是同等重要的功能,那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这也是司法特别是刑事司法的双重功能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
第二,我们要用司法的手段来保护人权、保护无辜,那么就要有一个选择,出现疑罪的时候我们有什么取舍,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
第三,如果出现疑罪,或者疑罪比较多的情况下,事实有很多疑问的情况下,我们到底是从民意还是从事实?这也是我今天上午听有关新闻评论的时候提出的一个非常有价值的问题。
他说,这三个问题都是非常有逻辑关联性的。不管我们将来有关观念的改变或者更新发生到什么程度,我们都有一个原则,就是审判机关必须要严守,无论是死刑案件还是其他任何案件,审判机关作为一个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严把事实关,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