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国内某知名超市连锁店落户省会。开业那天,笔者也前去凑了个热闹。期间发生的两件“小”事,至今让人想起心里还有些别扭。镜头一:笔者正在货架前挑选商品,这时只听身后“咳”、“噗”两声,转身一看,一口浓痰落到了地上,一中年男士若无其事地走开。镜头二:笔者转到另一货架时,只见一年轻女孩的背包将货架上的护手霜稀里哗啦碰掉在地,她只是看了看,并没有将物品捡起来,而是扬长而去。
见此,笔者不禁沉思:那句让人听得耳朵都要长茧的“提高市民素质”的话语,难道还要一直再喊下去?此时此刻,笔者认为,这句话还要喊下去。
今年,石家庄市提出,要将省会打造成全省的“首善之区”。“首善之区”意为最好的地方,按照有关方面的解释,就是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环境优美、服务完善、社会和谐。这样的地方,想必是所有老百姓心中梦想的家园。
建设高标准的城市,需要高素质的市民来参与;高标准的生活环境,也需要高素质的市民来维护。而在建设“首善之区”的过程中,人又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要想打造“首善之区”,首先要有“首善”的市民。
然而,就现状而言,要想成为“首善”市民,确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就目前来说,不要说跟国内一些文明程度较高的大城市相比,就是跟本省的一些城市比,省会一些人的素质还有很大差距。
这不是在贬低省会市民,而是说省会有些市民的素质确实太差。对于一些陋习,许多人是丈八灯台———照远不照近,对别人的毛病,常常是一脸厌恶地痛斥其“素质太差”;而对于自己的陋习,却常常是视而不见,甚至认为这些陋习不是什么大问题。一位朋友说得好,有些人总是用大大的眼睛去发现别人的不良习惯,却从来不检查自己是否也存在这些陋习。君不见,当大街小巷的红灯亮起时,仍然疾步如飞;面对公园的“切勿践踏草坪”的提示,仍然在草坪里走来走去;当公交车尚未靠站停稳时,仍然你拥我挤……
有人说,良好秩序的形成,需要法典,需要加大惩治力度。此话有道理。但要知道,法典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在迫不得已时才使用的手段。因此,要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除了用法典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外,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更应该在享受越来越多的丰富物质的同时,以更加宽阔的心态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从提高自身文化道德素质做起,从遵纪守法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地形成良好的规范的文明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建设“首善之区”增加更为丰富的内涵。杨倩解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