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正在遭遇危险的人是他人而袖手旁观,最后却发现那人恰巧是自己的亲人,这样的故事常见诸报端。据报道,4月18日,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兰桂台村村口的102国道上发生惨剧,28岁的李宝明先是被一辆车撞倒,后又被多辆车从身上碾过导致死亡。在车祸现场的李老汉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目睹了车祸的全过程,既没有采取阻拦措施,甚至连肇事车的车号都没有记,交警让他作证时他也不配合。后来他发现,死者竟是自己的儿子!(4月21日《华商晨报》)
在笔者看来,这类故事并非源于纯粹的巧合,也不是什么因果报应,而是一个道德扭曲的氛围中不断重复并将继续复制的必然现象,是一个充满哲理的警世寓言。
从数学和家庭意义上说,李老汉本不应该将这场车祸置之度外——你之外的“他人”被撞了,这个“他人”中就包括你的儿子和你的家人,虽然这样的几率不大,但并非一点儿没有,因为几率不大就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对待伤者和生命,就放过举“眼”之劳就能记住的逃逸车辆,这本身就有点不负责任。如果说这就是“报应”,那这种报应并没有太多的宗教成分,这本来就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啊!
从地域和“生物圈”这个意义上看,李老汉也犯了大错。消息中表明,这场车祸就发生在他和他的家人所在村的村口——你自己经常路过的地方,肯定也是你的家人经常路过的地方,被车撞倒的人,即使不是你的家人,起码也是你的朋友、熟人、邻居街坊,都是与你自己生存有关的小圈子里的人。当你亲眼目睹车祸时,怎么就没有产生“是不是我的家人或邻居被撞了?万一是了呢……”的想法?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肇事车逃匿了有可能永远找不到,在这样重大的事情上,你有什么理由心存侥幸?
从营造道德氛围这个角度看,李老汉更应在这件事上好好反思———你之所以这样做,也许有很多前提,如以往有太多的人经常这样做,你只是模仿而已;如你本人曾经因“多管闲事”而吃过亏,等等。但这都不是理由,至少不是“大理由”,因为用看热闹的心态看待车祸和死亡,这是对践踏生命的司机的故意放纵,是对车祸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只能导致更多的人都这样做,只能使已被污染的道德氛围进一步被污染!在这个持续污染的过程中,没有一个人能从中得到好处(包括常常肇事逃逸的司机———他也有可能被更加凶残的司机杀死),也不会有一个人不受其害,你李老汉当然也不例外!
我当然知道,许多社会问题确实是“大环境”出了问题才导致的,但我更知道改造“大环境”的前提或第一步,是每一个人都能自觉地参与对身边“小环境”的改造,当我们改造完所有的“小环境”后,“大环境”就不言而喻了。
“拯救今天的他人,就是拯救明天的自己”,让我们都好好记住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