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实习生金依萍、孙亚琼报道:昨日,深圳的王师傅向楚天金报反映,他在汉口一停车场停车被迫交了两次费,第二次“竟然是警察收取的”。
王师傅介绍说,前日他驾加长货车进入汉口汉来广场,交了15元的停车费。准备离开时,过来了几名“警察”,找他收40元的停车费。他不知怎样解释,被迫交了40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汉来广场,只见该广场有很多穿类似警察制服的人,再仔细观察,发现他们的衣服颜色与警服没有什么两样,肩章也极为相似,只是没有警号。
汉来广场物业管理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停车费只能由穿便服的车管员收取,身着制服的是“内保人员”,不得收费,物业公司将对此进行调查。
这名负责人辩称,这种制服确实与警服类似,但内行人还是看得出来。他说,打这种擦边球实属无奈,“普通的保安制服没有威信,这种制服就好多了”。他们“严格”规定,这种制服和帽子只能在汉来广场市场内穿戴。
武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我国《警察法》的相关规定,警服、警用标志只能由公安、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警服及警用标志,包括类似警服。警方表示将收缴类似警服,追查服装来源,并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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