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生事件
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青年张衡生被人发现死在公路边。据当地村民反映和警方事后调查,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虽然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派出所、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家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但他们均未能采取得力措施。无助的张衡生最后在饥寒和伤病中悲惨地死去。
家人获得17万元赔偿,11名警员受到处分,肇事司机受到处理,但张衡生事件并未了结。因不能接受将儿子说成“精神病”———
张衡生父母欲再告公安局
本报记者吴潇湖南湘潭报道
张衡生父母诉湘潭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行政不作为案,原定于4月28日开庭,但昨日记者获知,该案已经在开庭前予以调解,张衡生的父母已经获得17万元赔偿。同时,交通肇事司机已被抓获,并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然而事情并未完结。张衡生的父母告诉本报记者,因湘潭市公安局曾公开把张衡生说成“精神病”,他们打算对此再次提起民事诉讼。
17万元赔偿款已经到位
3月28日,张衡生的家属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指控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民政局4个部门行政不作为,要求赔偿原告人身损害3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这起民告官案件原定于4月28日开庭。张衡生的继父阳松文告诉记者,由于与4家被告已达成庭前调解,他们已在4月21日上午提出撤诉。和解当天,这17万元即由湘潭县公安局垫付交到了他们手上。
在此之前,湘潭市公安局对在“张衡生事件”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11名警务人员予以辞退、行政记大过等处分。但阳松文对记者说,他只了解到8个人受到了处分,其余那3个人是谁,他不清楚。
肇事司机被处拘留15天
记者还从湘潭市公安局获悉,撞伤张衡生的交通肇事逃逸者已被警方拘留,肇事司机赵建光是湘潭县茶恩寺镇一名拖拉机驾驶员。
赵建光供认,3月7日晚9时许,他开着拖拉机沿107国道回家,发现公路中间坐着一个人(即张衡生)。由于是下坡路,拖拉机放空挡,灯光又较暗,刹车已来不及,赵建光只好猛打方向盘从旁边急绕,前轮虽绕过去了,但左后轮却从张衡生的左足部碾过。因害怕处罚及赔偿,他趁着夜色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告诉记者,为找到事故的肇事司机,湘潭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3·7”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先后投入警力三十多人,走访了大量群众,排查可疑车辆数以千计。经过这番努力,警方终于在4月7日将肇事逃逸嫌疑人赵建光抓获。杨建杰说,因为肇事车辆对张衡生造成的伤害属于轻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精神病”惹怒张衡生父母
“我儿子不是精神病,也不是流浪汉!”张衡生的继父阳松文坚定地对记者说。因无法接受湘潭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把张衡生说成“精神病”,张衡生的父母打算再次状告湘潭市公安局。
阳松文说,张衡生性格上确实极内向,从小就不爱说话,也不和父母交流,但他1995年大学休学是因为家庭条件无力支付学杂费用,而不像一些媒体说的因为“严重的自闭症”。阳松文承认张衡生有过精神病史,他说,1999年自己得了一场大病,住了七个月医院,儿子因此产生了恐惧心理,患上精神分裂症,但当时已经治疗过。阳松文称,张衡生去世之前并没有发病:虽然他不怎么说话,形象也显得邋遢,但别人问他的时候,他能说出并写下自己家的电话和地址,这说明他当时头脑清楚。湘潭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把他说成“患有精神病”是不客观的。“在新闻发布会上强加给他这样一个‘罪名’,弄得全国都以为是这样,我们不能接受!”
前段时间负责代理张衡生案件的律师邱德广告诉记者,他认同阳松文的想法,并支持他起诉。“张衡生是一个健康的人,他不是精神病。虽然很早以前他得过轻微的精神分裂,但一个人过去得病不能说明现在还有这病。有关部门没有经过任何法医鉴定,就做出这样的结论并公布出来,明显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如果张衡生的父母还委托我的话,我非常愿意代他们提起民事诉讼。”
张衡生事件发生后,本报记者曾赴湖南调查,其间看到当地公安局在大街小巷张贴的协查通报中,也将张衡生描述为“精神病患者”。对此,湘潭市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曾反问记者:如果张是精神病,那么,在这起事件中,张的父母是否应对其承担监护责任?言外之意,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