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对大连港港湾工程总公司产权转让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大连港港湾工程总公司系1980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现拟部分转让国有产权。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100%产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已经过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并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取得了市总工会的确认。现已获审批部门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审计报告表明:企业资产总额为:10511.92万元,负债总额为9356.8万元,所有者权益1155.12万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业经资产评估,评估报告已获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核准后的资产总计为11115.44万元,负债总计为9356.8万元,净资产为1758.64万元。
六、受让方基本条件:
1、受让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能承担港口供水管理,具有良好的资信。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能够确保职工利益及稳定,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5、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6、具有从事本行业的管理及经营队伍;
7、提出的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大会表决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公告期限:自见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1-88990376 0411-88990373
联系人:程先生、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