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兴路,是为了纪念一个女子,一个为了办学可以不要自己性命的烈性女子。
她的名字叫惠兴,姓瓜尔佳氏,是满族人。小时候跟随长辈迁居杭州,19岁结婚不久,丈夫亡故,一直独身孀居。虽然生活中充满了不幸,但惠兴心中一直有个信念———女人不能从属于男人,必须通过学习知识求得谋生本领。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慈禧太后允许地方办女子学堂,惠兴不顾亲友反对,决意为妇女做一点事。她请来在杭州的一些满族商人商议开办女学之事,募得资金300多银圆;为取得建校土地,四处奔走,苦口婆心游说浙江巡抚、镇守将军等,终于得到允诺,在旗营内的一座梅青书院旧址上创办女子学堂(即今天的惠兴路旁)。惠兴高兴地把学堂取名为“贞文”。校址虽然有了,但钱还远远不够。于是,惠兴就再到旗营中一些富有的女眷中募款,女眷都答应校舍落成后给钱。
历经辛苦,贞文女子学堂终于建成。在开学典礼上,惠兴割破手臂说:“倘这女学校半途停废,我必要把这身子,来殉这学校的。”
当时惠兴讲这番话是有原因的。学校造好后,惠兴一直处在两难境况中,一边造学校的工匠不断上门讨钱,一边曾经答应给钱的那些豪门女眷却翻脸不认账,甚至有人还讥讽惠兴喜欢折腾。
无奈之下,惠兴决心“以身殉学”。她写了两封绝命书,一封给镇守将军,一封给全校学生。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廿五日(1904年12月21日)清晨,惠兴服下大量鸦片,于午后气绝身亡,临终时让人把绝命书交上去,说那样学校就会有多年经费了。
惠兴之举震动省城,镇守将军会同浙江巡抚联名上书朝廷,慈禧下旨给惠兴建牌坊,遗体安葬于孤山放鹤亭后。当时北京一些梨园名角还为惠兴的学校义演筹款,浙江地方官府也把贞文女子学堂收为官立,改名惠兴女子学堂。
历经变迁,惠兴女子学堂目前已变成惠兴中学。
(记者陈奕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