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巨资买的新房入住仅半月,母子两人就先后患病,罪魁祸首是不负责任的装修?日前,由装修引发的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在浦东新区法院判决,负责装修的公司和事主共同承担50%的责任。既然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呢?
记者特意采访了袁女士的委托代理人之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杨宇宙律师,请他仔细地分析了此案的前因后果,在此也给正在准备进行装修的朋友们提个醒。
2002年11月,袁女士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将新居委托给上海峰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被注销)进行装修。2003年7月15日,新房装修竣工后,袁女士和儿子一起搬入了新居。可是,入住才半个月,袁女士和儿子就双双生病。经检查袁女士得的是带状疱疹,而她的儿子则患了血液病。经专业机构的两次检测,结果均为袁女士的主卧室中游离甲醛、次卧室中游离甲醛、苯、TVOC不符合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要求。
浦东新区法院认为,超标的空气主要来自于木制人造板材中使用的粘合剂,但在装修工程中承包的性质有所改变,房屋中由原、被告提供的材料均大量存在,且所有家具均系原告自行购买。引起空气质量超标之原因已发生混合,无法具体区分,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考虑,由原、被告各半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宜。
袁女士之所以没有全部赢得官司,杨律师认为主要基于两点。一、袁女士为了尽早竣工自行购买了部分材料,也就是说改变了当初包工包料的合同性质。而鉴定仅仅是针对室内的空气,根本无法区分究竟是谁买的材料出了问题,最终导致室内空气中的甲醛和苯超标。因此,杨律师建议准备装修的朋友应严格按照合同来办。当然,包工包料的,不要包出去就算了。对装修队购买的材料自己一定要把关,一定要让他们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来购买材料,同时别忘了让他们出示发票。另外,不要忽视一些对辅料的把关,譬如胶水等,空气污染往往是由这些材料引起的。如果是清包工的话,自己在采购材料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店购买正规厂家出产的商品,别忘了索要发票。二、众所周知,装修中所使用的油漆、胶水及家具等都可能导致空气受到污染,如家具是自行购买的,最好在家具放入前,请专业机关对室内的空气先行进行检测。这样做的目的,可以搞清污染源究竟来自何处,也便于今后一旦发现问题有利于索赔。
记者吴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