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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睡路边被车轧 受伤叔侄讨赔偿 人民陪审员入情入理平难案(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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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05月13日16:22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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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叔侄俩躺在房前的小马路上睡觉,一辆轿车开过,叔叔和年仅14岁的侄子身体多处受伤,叔叔的脾也没能保住。5月12日下午,因这起车祸引发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在大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审。大东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杜宁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此案的审理,在他主持调解下,这起颇具争议的案件当庭调解成功。对于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叔侄夜睡路边遭车祸
原告范某叔侄是安徽来沈的打工人员。2004年7月4日晚9时40分许,因天气闷热,范某与其14岁的侄子躺在大东区八王寺社区边墙路92号租住的平房门前睡觉。家住皇姑区的白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将正在睡觉的范某叔侄轧伤。叔侄二人被送往医院抢救,范某因伤势严重脾被切除、左下胸骨折,身体多处损伤,其侄子右股骨干等处也多处受伤。由于赔偿数额双方协商未果,范某叔侄将被告白某起诉到大东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
当庭妙语陈述调难案
2005年5月12日14时,此案在大东区法院公开开庭。法庭合议庭成员中,一名未穿法袍的中年男子格外引人注目,身为大东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同时也是某私营企业老板的杜宁,作为刚刚当选的人民陪审员,在上任伊始首次参与法庭审理,让坐在旁听席上的另外19名人民陪审员分外瞩目。
法庭上,被告白某辩称,事发时,他刚启动车子,还打开了近光灯,并未看到车前有人。车刚一给油,就轧到了人。被告认为原告方忽视安全,在露天睡觉,应对事故后果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原告提出的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赔偿,白某表示要求过高。庭审中,人民陪审员杜宁一直认真听取着原被告双方的陈述。
在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案件很快进入调解阶段。陪审员杜宁提出,虽然原告在此次事故中也存在责任,但希望被告考虑原告系外地来沈打工人员,一场车祸,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承受不起的,建议原被告双方都能退一步。最后,在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下,原告接受了被告提出的2.2万元的经济赔偿。随后,双方达成协议,以被告给付2.2万元的赔偿和解。15时许,法官下达了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双方表示都很满意。时刻接受监督负重担
休庭后,杜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人大代表,他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他受人民的监督。开庭前,他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深入接触,并详细了解了双方的经济条件。他认为,在本案中双方都有责任,他主持调解的原则就是让双方能互相体谅,从而化干戈为玉帛。杜宁高兴地说,这是他第一次参与民事案的审理,并当庭调解成功。在法律愈来愈体现民主的今天,他备加珍惜人民陪审员这个来之不易的荣誉。本报记者王野郊实习生田佳禾摄影图片中心记者王涛记者电话:133040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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