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部分汽车客运站在收停车费
昨日下午3:30分,记者以暗访的形式来到南湖汽车客运站,见车站门前的坝子里停了许多车,记者随意问了“摩的”:“你们在这里停车收费吗?”“怎么不收,每天一元!”“摩的”回答。“收费员给过你们收费票据吗?”记者再问。“没有!”“摩的”回答。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正在那里候客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司机说每上一个客交纳5毛钱,没有上客不交钱,收费员基本不扯票。记者随后从收费员那里证实了这些话。对于为什么不扯票,收费员回答是车主要就给,不要就不给。记者发现,收费员手中的票据没有税务部门的章印。
4∶30分,记者又来到富乐汽车客运站,出租车的停车地点是沿着公路停靠,根本不在车站辖区,然而记者发现,这里依然在收费,其收费情况与南湖车站一样。“车站收你们的钱,你们为什么让顾客给呢?”记者问一些出租车司机。一些司机说“这是没有的事情”,少数司机承认:“我们只是随便跟乘客说说,没有强要他们给钱。”记者随后前往平政汽车客运站,也发现了同样的现象。
物价部门:车站停车收费不合法
车站这样收费合法吗?记者随即采访了市物价局负责经营性收费的田志远副科长,他说,物价部门曾经调查过这事,各大汽车客运站的对外停车场由于车流量大,地砖经常被损坏,而维护却需要钱,再加上停车场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持这些车辆的秩序,这也需要钱,从而导致一些车站开始对外停车收费。从常理上讲,车站每次收取5毛钱似乎也不为过,但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
据了解,物价部门审批停车场收费,前提必须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停车场证。城区除飞机场、火车客站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对外停车场证和物价部门审批的停车收费许可证(包括收费标准)外,其它几个汽车客运站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些审批文件(证),平政车站有交警核发的停车证,但也只是待客停车场而非对外停车场,因此,这些车站都没有对外停车收费的法律依据。
田副科长说,在全省其它市、州的汽车客运站,有对外停车收费的,也有对外停车没有收费的,但没有收费的占多数。我市各汽车客运站到底该不该收费,如果收费该制定什么标准,物价部门目前正在研究、讨论一个可行性方案。
停车费转嫁给乘客 向12358举报
城区汽车客运站对外收取停车费不合法,那车主将停车费转嫁给乘客合法吗?田副科长说,这属于乱收费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坚决不允许。乘客若遇到此事,直接拨打12358举报,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车主。
(本报记者 舒小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