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和民、实习生刘琼、记者张庆云报道:5月9日,本报在“新闻·社区”版刊登《物管告示:垃圾放池外》一稿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赣县人民广场物业管理部的负责人多次给记者打来电话,对所报道的内容作了解释。5月13日,记者再次来到广场花园,见9号楼边的垃圾池墙上的有关告示已撕去,而池外街道上堆放的垃圾却依然如故。
记者来到赣县房产局物管部门采访,管理部的邓经理向记者述说了有关情况。他说,广场花园9号楼于2004年6月下旬由物业管理部接管,当时物业管理部为了管理好这里的环境卫生,特意花了980元请环卫部门的车拉了14车垃圾走,此外还专门请了保洁员打扫卫生。因垃圾池属封闭式,设计不科学、不透气,居民倒垃圾不方便,清理垃圾更不方便,堆在池内的垃圾臭气霉味令人作呕,难以忍受,没人愿意清扫,为此只好贴告示让居民把垃圾倒在池外方便清理。谁知,没管到几天,因为收不上居民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只好撤出。按理物业管理是管小区内,不管街道上的卫生,时至今日,近一年时间这里等于无人管理。
据悉,该县为加强新建城区市政道路环境卫生的管理,进一步优化环境,已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准备新增果壳箱和垃圾集装箱,解决街道垃圾堆放问题。该区域的环境卫生由环卫部门接管。(编辑:钟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