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正在全市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尊廉崇廉的良好风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文联决定,主办一次“廉政之歌”创作评选活动,从4月下旬起,面向全市征集歌曲作品。
一、评选时间:2005年4月下旬至6月30日止。
二、作品内容:所创作的作品要充分讴歌清风正气,崇尚清廉道德、展示勤廉风采。1、创作“廉政之歌”;2、创作“纪检监察干部之歌”;3、创作“校园廉洁之歌”4、为“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谱曲。
三、创作要求:1、作品形式以独唱、合唱为主;2、作品要清新活泼,易于传唱;3、作品必须是新创作或未发表过的,严禁抄袭;4、作品须注明词曲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准确住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四、奖项设置:主办方将会同市音乐家协会从所征集的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歌曲1首,二等奖歌曲2首,三等奖歌曲5首,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注意事项:1、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对作品拥有出版和演唱权,并可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演唱活动,也可将演唱实况制作成光盘用于对党员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对参加评选活动的创作作品一律视为认同主办方上述行为。参加评选的作品恕不退还;2、作品截稿日期为2005年6月30日;3、来稿请寄:遂宁市文化局纪检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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