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发生且未结案事故依此执行王科军杨毅王栋
新报讯【记者王科军通讯员杨毅王栋】昨天,市交管局公布了本年度本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今年1月1日后发生且尚未结案的交通事故按照此赔偿标准执行。
据悉,本年度本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为11467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为880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为 6525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每年为3297元;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每年为22031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 15元。
国有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农林牧渔业每年为 15612元,采掘业每年为28224元,制造业每年为16988元,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每年为 34296元,建筑业每年为22548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每年为25795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每年为 42546元,批发和零售业每年为18947元,住宿、餐饮业每年为14541元,金融业每年为 30500元,房地产业每年为17342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每年为13119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每年为29380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每年为17176元,居民服务和其它行业每年为 13616元,教育每年为22079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每年为23116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每年为 22963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每年为224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