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就广州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改革工作中所反映的一些问题,昨天(5月23日)市人事局作出解答,其中明确了: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可以按退休时的工资级别提高一个级差的数额补贴退休费,办理提前退休人员若在今年10月1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给予晋升一档职务工资。
工勤人员受聘管理岗位满10年可享受退休待遇
另外,解答对在聘用改革中,被聘用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原工勤人员退休时的待遇,作出如下规定:如果他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退休,就可以按照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有关规定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而那些在首次聘用时受聘到工勤人员岗位的原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人员,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以在退休时保持享受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相关退休待遇,即任原职务满5年、符合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符合保留原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条件的。
至于那些现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原固定工转制人员,市人事局表示他们不宜在首聘时按现岗位办理离岗退养。但如本人提出按工勤人员办理离岗退养,则可以经单位同意执行,其离岗退养费计算标准,比照同类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经费自给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实际平均收入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平均工资水平的,其离岗退养费的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首次实行聘用制时精神病员工可暂缓签约
据了解,首次实行聘用制时,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或者只保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直至该人员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另外,实行人员聘用制时,对于那些首次聘用前已分配到事业单位,且未满三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单位应与其签订不低于三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人员聘用制后,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单位应与其签订三年以上中长期聘用合同,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