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继尚)日前,本报独家刊登了广东部分高速公路设置行驶时间限制,司机超时就要多交路费(详见本报本月16日A1版)的报道。昨天,记者独家采访了广东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主任张敬,张主任希望通过本报,向全省车主和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提醒:省政府和省物价局从来没有出台过允许高速公路上超时多收费的规定,任何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设立此类规定都是违规的,属于乱收费行为。 此外,相关车主如果遭遇过超时被罚款或者发现高速公路上仍存在设定时间的规定,可以向省政府公路“三乱”督察队或者省物价局投诉。
张主任明确表示,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设置时间限制,超时对车主罚款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收费政策,高速公路通行费是由政府部门定价的项目,必须通过省物价局审批、公布才有效,任何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都是企业,他们没有权力提高收费标准,向过往司机收取额外的任何费用都是乱收费行为。因此,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而相应设置车辆限制时间行驶的规定,超时就要收取全程车费的做法,明显属于违规。车主遇到这类情况,除缴纳相应的路费外,可以拒绝支付任何额外加收的路费。
车主在高速公路行驶,缴纳相关的路费,权益应当受保护,车主既有快速通过的权益,同时高速公路上设置服务区,是提供给车主休息、加油或者维修汽车的场所,司机在服务区的时间完全可以不受限制。(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