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香烟的权力首先从理解烟草的利润开始,中国医学院烟草专家郝冬梅说,她依据2000年的统计数据测算中国烟草行业的消费弹性为0.267,也就是说,烟草产品属于弹性极小的“商品”。她认为,这意味着这种生理依赖性很强的商品的需求不会受经济环境和其他外部因素的大幅影响。“对烟草的定价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的定价,特别是经过专卖思维之后的烟草定价”,烟草专家周阳敏说,烟草管理隐含了两个基本的逻辑前提:第一、烟草产品有“瘾”,直接禁止吸烟的成本过于高昂,所以往往希望通过“寓禁于征”——即向国家交纳高额税收限制生产与销售,向有吸烟习惯的成年人提供商品以缴纳高税收——的办法达到“禁烟”的目的。第二、“消费”烟草的消费者通过缴纳高额税收的义务来自于赎买吸烟的权利,从而假定了公民没有吸烟的权力,即吸烟的“权力”界定给了政府。
周阳敏说,国内烟草企业在专卖体制的保护和支持下,普遍采取“市场集聚和价格领先”策略,一方面专注于本地市场和其他一些区域性细分市场,另一方面实施领先于竞争性产品和远高于成本的价格政策,实现并保持着极高的行业利润率。“如1983年,中国卷烟工业的每百元资金实现的利税为271.2元,是同期全国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11.7倍。1999年,中国烟草加工业平均总资产贡献率为44.5%,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6.7%,分别是全国各行业平均水平的6倍和4.9倍”,“世界三大烟草巨头菲利普·莫利斯公司、英美烟草公司、日本烟草公司1999年的资产利润率分别为12.5%、9.1%、7.4%,而中国最大的卷烟工业企业玉溪红塔集团的资产利润率为13.6%,分别比上述三家公司高出了1.1、4.5和6.2个百分点。”
在这种超高额利润的前提下,烟草的产、供、销由国家综合平衡的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影响之一,和中国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价格双轨制一样,烟草一直形成着政府收购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巨大价差。“如何分配这种行政权力形成的利润,便是香烟制造出的权力。”周说,这么多国营烟厂老总频频出事也正源于此。
周阳敏说,所谓的“国家专卖”最后都变成了在专卖垄断组织中处于权力结点的个人所独占的“私人专卖”。
地方政府和地方烟草诸侯
在去年的企业纳税排行榜上,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第一烟草纳税大户的云南红塔集团,此次却退居二线,取而代之的是上海烟草。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以96.30亿元的纳税额列百强排行榜的第二、烟草业第一。
据了解,从1988年至今,红塔利税一直保持全国前10强的地位。但1997年似乎是红塔的转折年份。其年1月份,发生了褚时健事件,红塔的销量随之下滑。在换帅风波后的第一年,红塔税利比前一年度下降近3亿。而在此后的2000年稍有反弹后,2001年又急剧下滑。换帅之后,红塔新领导制定了3年发展目标:第一年减缓下滑;第二年止住下滑,并略有增长;第三年实现恢复性增长。
一位红塔的高层分析,除褚时健事件外,有几个因素对红塔的打击是致命的。一是红塔专卖店被取缔。从1994年开始,红塔利用红塔烟在全国的畅销,在全国开设了12000个专卖店,这等于绕开了国家专卖局,变相取得直销权。但在褚时健入狱的当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了“双控”政策,红塔专卖店被取消。伴随着专卖店的撤销,各地方抵制红塔的运动也开始了。
地方诸侯间的烟战首先源于税制上的致命缺陷——高额烟草税收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原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专家汪世贵说,1994年实行分税制之后,烟草税的税种大致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类:地方税名目包括农业特产税、城建税、营业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中央税包括消费税和所得税(2002年后所得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则是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在地方税中,农业特产税的适用税率最高,又由收购部门代扣代缴,对地方财政来说是征收成本小、稳定可靠的主要收入来源;烟草业高额的消费税、增值税使得以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之和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税水涨船高——这些因素使烟草业的地方税成了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
更主要的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财政返还的依赖。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大块构成对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就烟草税来说,以1993年收支基数作考核,完成的才能保证中央给予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而新增的转移支付则依据当年地方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增长而定。由于消费税在基数以及两税增长中都占了较大比例,对地方政府而言,消费税越高地方财政状况自然就越好。这样,问题就出来了,周阳敏分析,地方政府和地方烟草企业利益相关,它们可能共同瞒报经济效益,通过关联交易来避税。另外,卷烟消费税是在哪里生产就在哪里缴纳的,地方政府当然不希望外地生产的卷烟进入本地市场——你又没有在我这里交税,凭什么来占我的市场?你要是把我本地的卷烟企业给灭了,谁来给我交税?卷烟工业的高额税收对地方财政具有巨大贡献,这成了地方政府扶持本地烟草企业的最大利益驱动力。“红塔被抵制只是诸侯割据的表现之一”。
据汪世贵估计,消费税约占烟草全部税收的2/3,是地方政府必争之地。而就整个税收返还来说,更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2000年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补助支出4665亿元,税收返还占去了40%。因为是所有税收统一返还,所以无法准确计算其中烟草业做了多大贡献。据悉,每年卷烟消费税向中央缴纳500多亿元。
为了瓦解中国烟草行业中的诸侯权力,200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实行“工商分离”改革,即指在现行的烟草专卖体制下,将实行三合一体制地区的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卷烟生产企业三家单位分开。而红塔集团的陈劲松博士说:“按照目前的卷烟销售关系和税收关系,控制市场的还是地方烟草专卖局。卷烟生产企业并没有销售权,专卖局成了烟草的单一购售方,同时,烟厂销售产品的普遍办法是和各地的烟草公司签订合同,并且所有的合同都必须到北京中国烟草专卖局签订,受到的限制很多。卖烟的商店,必须到当地专卖局办理许可证。企业并没有权力把烟直接卖给消费者。这样,如果有谁要抵制哪个省的哪个企业,仍是轻而易举。毕竟本地烟销售与生产税利双收。”
烟草控制专家朱选才承认,现状下,提高烟价和税率来实现控烟都不现实,“在环环相扣的财政利益压力之下,烟草控制工作更需要大量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的,目前中国社会还没有做好承担这些成本的准备”。
烟草的灰色消费
对于去年烟草业的税收排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上海烟草的崛起和这几年“中华”、“小熊猫”此类高档香烟销售走俏有关。他了解到,1999年,价格超过红塔山牌的所有卷烟市场销售总额高达700多亿元。
他认为,由政府买单的高档香烟量不在少数,“灰色烟草消费的大量存在是拉动烟草市场需求增长、诱致烟草企业产品升级和保障烟草行业获取超额利润的颇具影响力的社会性条件”。
他用2002年中国烟草市场的灰色消费作一个大致的估算。他说,2002年,国家统计局调查的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人花费在烟草消费方面的支出为94.84元,占其可支配收入5854.0元的1.62%;由于没有公布农村居民的烟草消费支出,这里假定农村居民也把其收入2210.3元的1.62%用于烟草消费,也就是平均每人的烟草消费支出为35.81元。“2002年末全国城乡人口总数(城镇为38892万人,乡村为87017万人),计算出全国城乡居民全年用于烟草消费方面的支出共计为680亿元。而这一年,烟草行业统计的对系统外卷烟销售额为1780亿元,这两者之间相差高达1100亿元。如果加上零售加价、卷烟体外循环量等,在不含假烟和走私烟的情况下,我推算全国卷烟实际的市场销售额约为2200亿元。”
他说,尽管由于居民少报卷烟消费支出等原因而使上述统计数据可能存在较大误差,但由此也大致可以推断出中国烟草市场的灰色消费规模是十分庞大的,粗略的估计至少在300亿元以上。“在烟草行业近二十年的发展中,诸如公款消费、寻租性消费等灰色烟草消费的大量存在,这也是有中国特色的香烟政治”。
杨功焕认为,中国礼品烟在香烟消费中份额之大,让价格因素在调控香烟消费量作用时极不明显,“指望《公约》可以使香烟提价来遏制消费几乎不现实”。
一个烟草巨头持续100年的中国公关
在这场香烟政治的格局中搅动的力量,还有那些跃跃欲试的烟草巨头。从规模上中国烟草业占全世界的1/3,在外商眼里自然是一块大肥肉。但国家对开放制烟产业会极其慎重,汪世贵说,“如果现在让外资进来,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会下降很多。一方面我们对烟的财税体系尚未理顺,税还没有完全收上来,另一方面我国对香烟是‘从价计税’,一旦市场打开,允许外资充分竞争,香烟价格会随之下降,税收也会跟着降”。
在上个世纪初曾进入中国的英美烟草是“三五”、“健牌”、“希尔顿”等香烟品牌的拥有者。为了等待中国烟草市场开放那一天的到来,这个打算卷土重来的烟草业巨头已经做了将近20年处心积虑的准备。在2002年8月,有传闻说,英美烟草将投资近4亿美元与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合作,在四川绵阳建立中国最大的合资香烟生产厂之后,一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在中国所有的合资烟厂均是以特批的形式成立的,压根儿就不存在中外烟草合资这个申报程序。英美烟草深谙“游戏规则”的要领,于是绕过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发改委,向高层要政策。
据了解,早在80年代中期,英美烟草就与安徽芜湖卷烟厂合作开发Derby牌卷烟。其后,一直到2001年,英美烟草与国内烟草集团合作推出了或者计划推出一系列的合资牌子,比如,“椰树”、“黄果树”、“乐富门”、“黑猫”、“迅牌”。
从90年代中期开始,英美烟草开始“帮助中国农业”,表现为建立烟叶基地、指导烟农生产。英美烟草公司董事长马丁·白礼顿对这些举动的解读听起来非常精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香烟市场,中国值得我们特别关注。虽然中国的国家烟草公司执行的是一套专卖体系,但是我们正通过协议以许多方式在那里开展业务,并且我们希望中国最终使烟草贸易走向开放。”
有趣的是,这些项目大多是“应中国方面的邀请”,以“帮助”和“技术支持”名义操办,英美烟草公司并不在乎获利多少。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英美烟草的目的是建立与地方政府、多个烟草企业的良好的关系,与其说是实业行为,不如说是一次持续将近20年的公关活动。
美国《商业周刊》就这两次合资传闻进行分析时说:“英美烟草与中国政府的谈判已经硕果累累,这次谈判涉及到是否允许英美烟草在抢夺中国市场的过程中领先其他竞争对手一步……英美烟草的初战告捷显得意义极其重大,这使得日本烟草在中国市场的前景趋于黯淡,而菲莫公司仍然苦苦徘徊在中国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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