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出台的中国汽车行业首个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实施起始日为2005年7月1日,届时没有达到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该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对于新开发车型,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正在生产的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推迟一年实施。 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临近第一阶段实施的日期,业界关于消费税政策调整的消息,再次让人们大有小排量汽车春天即将来临之感。
根据最新的说法,调整后的消费税将鼓励小排量车型消费。目前汽车的消费税不论排量,为车价的5%,调整后1.0L排量以下的降为3%;1.0L-2.2L的还是5%;2.2L-3.0L排量的为8%。这将使购买1.0L以下排量的车主受益,最多可以比原来少交2000元左右。如果没有其他不便,这2000元足以改变一些消费者的选择,购买1.0L以下排量的车型。
此前,多个政策或者规定已经确立了发展小排量汽车的发展趋势。去年6月1日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指出,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乘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的国家强制标准,对汽车油耗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表明,今年前4个月销量排名前5位的基本上是小排量经济型轿车,占到轿车销售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经济、实用等特点促进了小排量车的热销,同时,油价的上涨也从客观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当然,提高小排量汽车的安全性和性能、缓解低廉的小排量车大量进入家庭给交通造成的压力,是政府和汽车厂家真正应该考虑的问题。但不管怎么说,现在应该是取消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规定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