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京瑞)本报昨日报道的本市首名消费者告雀巢一案今天有了结果,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此案因缺乏基本的证据证明侵权事实而没有立案。
据法官称,立案庭对此案非常重视,昨天认真查看了原告的起诉内容和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发现原告20项诉讼请求其实还是在指控雀巢有20宗欺诈消费者的事实。而这些事实均没有国家有关质检部门的检测或行政部门的说明,所有证据均是从网上下载的法规或文章。因此法院不能受理。
记者拨通了原告方代理律师中关律师事务所朱明勇的电话。他说,法院已经电话通知他不能立案,并请他今天上午到法院去。但他身在外地,原告地质大学学生小孙又忙于期末考试,所以两人今天都不能到法院。
朱律师说,对于不能立案他感到挺意外。原告小孙的父亲是搞食品研究的,他和孩子打这场官司的目的就是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免得很多人食用不合格产品。
去年他们在河南起诉了3次没有给立案,最后一次立案后雀巢提出反诉名誉权,法院驳回了双方的起诉。
朱律师表示,他们在收集一些证据后可能还会继续到别的法院甚至去中院起诉,因为他打的是公益官司,所以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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